2008年马铃薯品种申报国家审定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及要求发布日期:2008年3月14日 来源:全国农技中心品种管理处 作者:
2008年申报国家审定马铃薯品种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
2、国家马铃薯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年度汇总报告复印件。
3、转基因品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4、品种选育报告,内容包括亲本组合以及杂交种的亲本血缘、选育方法、世代和特性描述。
5、品种特征描述以及标准图片(如株、茎、叶、花、块茎等的五寸彩色照片)。
6、薯条、薯片、淀粉类品种需提供权威测试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7、通过省级审定品种,同时提供省级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审定合格证书或审定意见复印件。
8、按品种公告格式准备的品种简介(其中所有数据均以国家品种区域试验和生产试验结果为准,其他结果无效),格式附后,并将品种简介材料发送至zoukui@agri.gov.cn。
9、所有材料于3月31日前寄送至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品种管理处(邮编:100026,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联系人:邹奎,电话:010-64194510)。
10、品种选育单位为两家(含)以上时,需同时在《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其中,1-7项全套材料分装订成3册,《农作物品种审定申请书》15份单独分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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